三、稱上師為「活佛、法王」?稱某位師父已經成佛,證得境界與佛相同?
個人崇拜能夠導致多麼嚴重的結果?阿道夫.希特勒是一個例子,毛澤東也是一個例子。慘烈的後果,往往就從對小錯誤的姑息和縱容開始。
1953 年,有一位名為「瓊斯」(Jim Jones)的年輕人,在美國印第安納波利斯創立了一個小教會。這個組織提供了許多社會服務,包括托兒所、老年人診所、供貧民用餐的免費食堂等等,後來並 還擴張到了加州等地,信眾在尖峰時期達到了上千人。瓊斯在剛剛開始時,遵循著基督教的模式將他的組織發展起來。然而在1960年中期以後,這個組織開始變 質,瓊斯開始自稱是神的化身,聲稱自己在幾千年前化身為釋迦牟尼、耶穌基督,創建了佛教和基督教,後來又化身為列寧,在蘇俄將社會主義發揚光大。他所創立 的「人民聖殿教」(The Peoples Temple),在少數信眾離開教派後,開始曝露出一些組織內的醜聞。1978年,在瓊斯的鼓動下,將近一千名核心信眾遷徙到南美洲的蓋亞那 (Guyana),並且建立了「瓊斯鎮」,一個被瓊斯稱為「社會主義者的天堂」的地方。
因為擁有武器的死忠信徒對瓊斯的神格化崇拜,人民聖殿教信徒在瓊斯鎮被迫過著與外界隔絕、極其貧窮、沒有任何私人財產、沒有任何個人生活和思想空間、並且受 瓊斯的武裝衛隊嚴密監控的集體生活。任何信徒試圖要求個人自由,像是未經瓊斯批准的男歡女愛,都要受到嚴厲懲罰。如果信徒被發現有叛教傾向,則將被處以酷 刑甚至剝奪生命,信徒們並被要求對教主瓊斯無限崇拜、無限忠誠和絕對服從。然而另一方面,瓊斯卻享有種種特權,佔有信徒們的勞動成果,住著現代化設備應有 盡有的豪華房間,並且可以隨意與任何女信徒性交。
1978 年11月,美國眾議員利奧·賴安(Leo Ryan),為了調查對該教派的指控而來到瓊斯鎮,卻因為叛教的信徒打算隨他離開,而遭到教派守衛開火襲擊,包括眾議員在內的四人被射殺,多人受傷。事件 發生後,瓊斯在1978年11月18日當晚要求追隨者與他一起自殺,914人,包括276個兒童,在此次的殉教儀式中身亡。
釋迦牟尼佛對於末世之中,有些以宗教為號召的人,會為了個人利益,而要求信徒無條件崇拜,最後卻招致自己和眾人得到慘痛的惡果,早已經有過了警世的預言。
以佛教的觀點而言,佛就是萬法之王,只有佛才能通盤了解世界上、以及出離世間的一切法門。而釋迦牟尼佛在很多的佛經當中都已經清楚地提到,繼釋迦牟尼佛後,下一個成佛的就是彌勒佛,中間並沒有其他的佛出世。而且,彌勒佛來到人間成佛也不是在短期之內就會發生的事,而是在很久很久之後,人的平均壽命已經超過了八萬歲的時候。
因此,有心修習佛法的人應該小心,雖然應該尊敬法師,但卻萬萬不能哄抬自己的師父,說自己的師父已經成佛,或者稱自己的師父是「活佛」或者「法王」。一 方面,原本心性清淨的出家法師在眾人的哄抬之下,久而久之也有可能會沉浸在這樣「一人之下萬人之上」的氛圍,而忘記自己原本要「上求佛道、下化眾生」的初 衷,忘了自己也還需要努力修行、努力學習。另一方面,以佛教的觀點而言,出家人如果把自己在信眾心目中的地位抬高到跟佛一樣,也是一種大妄語的罪業。就好像一個人既貧窮、並沒有什麼才能,社會地位也很低落,卻妄自稱自己是國王,或者鼓動別人擁立自己為王一樣,不是被別人嘲笑或唾棄,就是有可能遭到法律的制裁。
既然「法王」就是指佛,這個名號更是不能輕易地冠在一個尚未成佛的人身上,以免很多人被誤導,將這些被捧為「法王」的出家人當成神聖不可侵犯的佛,即使這些出家人做了違反佛法、違反世間道理的事,也不敢對他們有所懷疑、不敢根據佛經來指正他們的行為。
在 「楞嚴經」中,佛也提到了在佛法末世時,確實會有一些菩薩或阿羅漢會來到人間,假扮成與一般凡夫走卒沒有兩樣的人,實際上卻是為了去教化那些本來不會親近 寺廟、親近佛法的人,使他們能夠行善業、遠離惡業,並且漸漸地親近佛法。然而這樣的菩薩卻不會刻意地去宣揚自己是菩薩、是阿羅漢等等修行程度很高的人,甚 至還會盡量避免讓人知道自己的身份,以免無法達到本來來到人間的目的。當然,他們更不可能說自己是「活在世上的佛」了。
佛經原文: